治安警從兩宅帶走五女兩嫖客 的士司機涉助營淫窟

2014年4月24日

 治安警偵破一宗操縱賣淫案,拘捕一名的士司機,其人涉嫌協助一名內地男子操縱賣淫,從中賺取每月兩萬元報酬;行動中警方在沙梨頭附近兩個住宅單位帶走五名賣淫的內地女子及兩名男嫖客。

 被捕男子,姓盧,三十六歲,澳門居民,的士司機;他會被控操縱賣淫、偽造文件等罪名送檢察院偵辦。五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二十三歲至二十六歲,分別來自湖南、遼寧、江蘇。兩名嫖客分別姓蘇,二十七歲,公關;姓鍾,二十歲,賭場莊荷,兩人同是澳門居民。

 案情指,治安警前(二十二)日下午六時許接獲匿名舉報,指連安巷及沙梨頭海邊街,有兩個單位懷疑有人操縱賣淫;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在連安巷一大廈單位內,發現兩名懷疑賣淫女子及一名男嫖客,期間案中的盧某與另一名女子同返上述單位,警員一併帶走他們返警局調查;及後警員又在沙梨頭海邊街,再查獲多兩名賣淫女子及男嫖客。

 調查期間,警員在盧身上搜出兩個澳門居民身份證,其中一張證件為影印本,後證實該複印證件為偽造身份,用以瞞騙他人租屋;盧稱每隔兩、三日便會收集女子賣淫所得的款項交予一名內地男子,他與對方協議每月可獲兩萬元;盧又表示從今年一月起至今,交易所得金額有十二萬元,但他只收取了三萬元報酬。

 涉嫌賣淫的內地女子供稱,經內地討論區一名女子介紹來澳自願賣淫;每次賣淫的費用為三百五十元,當中會被抽取一百二十元至一百五十元作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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