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重拳規範娛樂場所

2014年9月19日

在因涉黃活動而備受外界關注的廣東東莞,單位和鎮街若發生重大涉黃案件(事故),將被“一票否決”。這意味着東莞規範娛樂服務場所管理從治標到治本的轉變。


該市十八日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娛樂服務場所管理的意見》,其中規定,將打擊娛樂場所“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成效納入鎮街年度工作考核中,對於工作不落實、發生重大案件(事故)的單位和鎮街,實行“一票否決”。

 

《意見》規定,針對娛樂場所涉黃隱患集中的幾個要素,將從設立條件、硬體設施、經營活動到人員管理等方面提出規範性要求。如場所房間、包廂內不得安裝可調節亮度的照明燈;房間、包廂房門安裝的透明門窗高度尺寸須符合要求,且不得設置遮擋物;在場所出入口、接待大堂、收銀台等重點部位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視頻監控設備,並與公安部門後台聯網等。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加強了對涉“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的問責制度。將通過建立資訊通報制度、線索流轉制度、聯席會議制度、聯合專項整治的工作機制,實行幹部問責和單位追責。把打擊娛樂服務場所“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成效納入鎮街領導班子年度工作考核和鎮街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年度工作考核,對於工作不落實、發生重大案件(事故)的單位和鎮街,實行“一票否決”。

 

目前東莞有證照齊全的桑拿場所一百九十八間,歌舞場所五百八十一間,沐足場所八百三十二家。截至目前,經過專項整治後,復業的桑拿場所四十一家,歌舞場所四百七十八家,沐足場所六百五十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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