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地下錢莊案多涉港澳台

2016年1月12日

省公安廳官員昨日指出,廣東警方打擊地下錢莊犯罪具針對性,找準類案作突破,實行精確打擊。省內地下錢莊分工明確,大部分與港澳台等地有聯繫。

 

廣東地下錢莊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是傳統的現金交易和跨境匯兌型。東莞周×波等地下錢莊案,接收外貿企業外幣支票,再支付人民幣現金戶,非法買賣外匯折合約七億元人民幣。

 

第二種境內外資金池對敲交易。惠州游×龍等人地下錢莊案,在惠東設商行及香港設賬戶,人民幣打入境內賬戶再從香港向指定境外帳戶打入外幣,二○○八年至今客戶三百多,涉案廿億元。

 

第三種是虛構貿易背景實騙匯或直接把人民幣轉出境外。深圳地下錢莊案通過境內外空殼公司、虛構貿易背景等向銀行騙購外匯,將資金轉移出境,該案涉三百四十多億元人民幣。

 

此外有向境外轉移賭資的珠海林×春跨境地下錢莊案。去年十月三日珠海警方破獲特大跨境地下錢莊案,抓獲疑犯林×春、張×霖、吳×龍,破獲一個地下錢莊,凍結三個涉案賬戶、七十多萬元資金。涉案交易金額累計超卅四億元人民幣。

 

該案去年九月下旬由珠海警方發現,疑犯林×春、吳×龍涉嫌使用交通銀行珠海分行賬戶非法買賣外匯,金額巨大。珠海警方即展開對林某春等人涉嫌非法經營案立案偵查。

 

警方抓捕吳×龍並突擊審訊獲悉非法兌換外幣作案經過,為突破口抓獲張×霖(澳門人,澳門某賭廳沓碼),但主犯林×春失聯。

 

警方大量走訪調查查出林×春隱蔽落腳點,抓獲一起藏匿的林×春及妻子、妻弟等,收繳非法兌換外匯資金以及賬本等。

 

林×春從前年夥同張×霖等人利用四十八個銀行賬戶,與澳門多個賭場及周邊當鋪建立關係,內地賭客要人民幣兌換港元,談好兌換匯率及金額通知賭客將人民幣轉賬到林×春珠海銀行賬戶,林再與澳門當舖人員或拱北關口附近錢莊購買港元。

 

當舖或地下錢莊人員將港元送往澳門賭場,林×春將相應人民幣按澳門當舖或地下錢莊要求轉賬到指定賬號或交付現金,賺取匯率差價,涉案可疑交易金額累計超過三十四億元人民幣。

 

前年六月十六日吳×龍通過張×霖聯繫償還澳門某賭廳三百六十多萬港元賭債,該賭廳財務部人員經與林×春聯繫,林提供珠海交行某賬戶,賭廳人員告知張戶名、賬號及匯率轉告吳。當日吳按照張的要求將賭債轉賬至珠海交行賬戶,林隨即安排人員將三百多萬港元送交到澳門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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