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3億出讓兩土地

2014年11月29日

橫琴將總面積近七萬平方米的兩塊土地掛牌出讓。兩塊地分別位於橫琴新區綜合服務區和文化創意產業區,土地用途為商業、體育設施及文化創意。其中文創地塊出讓對象為香港、澳門的企業。


珠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本周四將橫琴新區兩塊土地擺上貨架,兩塊地如底價出讓,將帶來逾三億元的賣地收入。

 

珠橫國土儲二○一四——二十二地塊位於橫琴大道北側、香江路南側、琴石道西側、知音南道東側,宗地面積三萬八千九百平方米。地塊分為三部分,地塊一和地塊二為商業用地,地塊三為體育設施用地。起始樓面地價每平方米六千三百四十元。此地塊僅限境內企業競投。

 

珠橫國土儲二○一四——二十三地塊位於橫琴大道北側、藝文五道東側、彩虹路南側、藝文三道西側,即中心溝中段文化創意產業區內。宗地面積二萬九千平方米,計容積率總建築面積五萬八千平方米,用途為文化創意用地。起始樓面地價每平方米一千八百元。

 

此地塊的出讓對象為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企業,不接受個人及聯合競買。競買人或其實際控制人的下屬企業需符合《橫琴新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中文化創意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產品和服務的企業。

 

賣地公告規定,二十三號地塊計容積率建築面積限制銷售比例為七成,其中五成項目用地競得企業(在橫琴註冊的公司)自持,項目竣工驗收後滿五年可申請核准銷售,百分之二十隻限銷售給關聯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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