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開賭監管利弊參半

2013年11月16日

新加坡開賭監管利弊參半

新加坡開賭已一段日子,迅速在亞洲博彩業佔一席位。很多準備開賭地區爭相仿效星洲嚴厲的監管制度,但來自新加坡的勝福律師事務所總監葉偉明表示,當地監管制度存在優缺點。首先,當地強調發展綜合度假村項目,雖然開賭十年內不會再發新賭牌,有利投資者再投資,但亦嚴格要求投資者不能分拆項目資產出售。對當地人收入場費,卻引來部分人延長逗留賭場的時間,造成“長賭必輸”。

不能分拆資產出售

葉偉明來澳出席研討會,分享新創建博彩業的經驗教訓。他舉出多個例子,說明當地開賭制度的優缺點。首先,當地中場賭稅15%、貴賓廳5%;遠低於澳門的近40%。當地開賭後博彩收入亮麗,市場分析博彩公司只需數年便可回本,過低的賭稅因而遭致社會批評。但賭稅比例不能隨意變更,開賭十年後才能檢討;且博彩收入以至賭稅收入不透明,不被政府列為常規公佈數據,外界所知不多。

其次,當初開賭為了發展綜合度假村,並非依賴賭場收入,故要求投資者發展非博彩元素,包括現有的博物館、主題樂園等,認為是一個好的方向。不過,非博彩元素未必賺錢,故有博彩公司提出分拆資產出售,亦不被政府批准。原因是投牌包括興建綜合度假村,故所有物業視為項目組成,不能出售;部分非博彩項目賺錢能力低,如果出售予第三方,後者沒有賭場收入支持,未必可繼續經營,最終影響項目發展。這樣的決定受到當地歡迎。

用盡時間長賭必輸

至於當地人入賭場要收入場費,外界認為有助減低居民進入賭場的意慾,但也衍生負面效果。很多居民原本“贏了錢”,但為善用“入場費”可以逗留廿四小時的“權利”,遲遲未走,結果越賭越多,長賭必輸。

當地推出“門禁令”,可由家屬提出禁止親人進入賭場。但沉迷賭博者會偷取親人證件進入賭場,引發社會問題,政府部門高度重視。對於賭徒破“門禁令”進入賭場,賭場會被罰款,早前公佈有兩家博彩企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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