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兩未成年少女罪名成立 角子機服務員判囚十二年

2014年1月24日

 一名二十四歲賭場角子機服務員涉與強姦兩名未成年少女有關,在初級法院被判處十二年監禁。案件對兩名受害人的賠償另透過民事途徑解決。
 該名涉案青年名吳×財,被指控於二0一二年及二0一三年,在社交網站認識兩名分別只得十三及十四歲的女學生,其後藉詞誘使兩女到其居所或珠海一按摩店,先後強姦兩人,事後被告發遭拘控。
 案中兩名未成年少女,一人居於珠海,是小學六年級女生。另一名是初中二年級女學生。法庭判決當上指該案在法庭提審時,十四歲的受害人的行為舉止尚顯稚氣。十三歲的第二被害人,無論身體或行為舉止仍明顯表現其為一名心智極不成熟的小孩。
 判決書指庭審認定事實,裁定被告人一項姦淫未成年人罪罪名成立,判處兩年三個月徒刑。一項加重強姦罪罪名成立,判處十年九個月徒刑。兩罪併罰,制處十二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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