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房做內鬼盜客千五萬

2013年4月24日

賭廳帳房職員涉串謀精通電腦的前職員,乘工作之便先後兩次入侵公司內聯網,植入木馬程式,再透過遙距操控更改客戶資料,由同黨假扮客人盜取一千五百萬港元,部分犯罪得益用作購買汽車及合資在賭場“賭底面”。客人發現鉅款“失蹤”報警求助,司警前日拘捕四名包括主腦的內地和本澳男子,起回二百四十萬現金及一批作案工具,正追緝至少兩名在逃人士。

改客電話號碼

被捕兩名主腦均為本澳居民,前賭廳職員,分別姓陸,卅二歲;姓盧,廿八歲;其餘兩人姓龍,廿九歲,本澳居民,帳房職員;姓馮,廿六歲,內地人,無業。四人涉犯罪集團、電腦詐騙、不法入侵電腦、損害電腦數據資料、偽造文件,及在許可地方不法經營賭博被移交檢察院偵辦。案中兩名事主為內地商人。

案情透露,司警去年六月接獲兩名事主報案,稱其存放新口岸某賭廳合共一千五百萬港元不知所終,懷疑遭人盜竊。司警接手調查,發現有人於賭廳電腦內“做手腳”,經分析及翻查記錄,發現去年四月,涉案的盧、龍兩人利用工作之便,加上熟悉客人取款方式,當值期間將賭廳的“遠端操控”對外開放,並植入木馬程式。觀察兩個月後,盧、陸兩人在外面與龍某裡應外合,於賭場外透過遙距遠端登入該電腦系統,更改兩名客人電話號碼。其他同黨再冒充客人提款,職員透過已更改的電話號碼獲“客人”確認交易,馮某成功盜取一千五百萬元。

至少兩人在逃

司警調查發現,該犯罪集團其後再以同一手法犯案,安排龍某登入系統再“更新資料”。司警最後鎖定目標,前日在關閘首先拘捕負責提款的馮某,接著在本澳不同地方拘捕其餘三人。調查發現,盧、陸兩主腦事成後,每人可分三百二十萬元報酬,龍某分八十萬,馮獲三萬,部分贓款用作購買三部總值一百多萬元的汽車,以及合資“賭底面”。司警在疑人住所起回二百四十萬元現金和一批電腦等作案工具,案中至少仍有兩人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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