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貴利案三禁錮事主獲救

2014年6月4日

治安警過去數天先後偵破四宗高利貸案,拘捕六名涉案男女,成功救出事主。


四宗高利貸案有兩宗發生在上月三十一日。凌晨二時許,內地男事主在新口岸某賭場耍樂被兩名二十多和四十多歲內地男子搭訕,被遊說借款三萬元,須先扣起三千元作利息,每局勝出抽取賭注一成五作利息。同日早上七時,事主輸剩七千元後遭兩男禁錮在新馬路某酒店房,有人趁機報警。警員掩至救出事主,拘捕兩男。

 

第二宗案件發生在晚上七時,內地男事主在新口岸某賭場輸光賭本,在朋友介紹下認識兩名二十多至三十歲內地男子,事主答允借款十萬元,對方須先抽取五千元利息,其後賭百家樂每局勝出抽一成作利息,若賭局開六點勝出則抽三成利息。事主最終輸光被禁錮酒店房,警員接報到場揭發案件。

 

第三宗案件發生在上月二十九日。內地女事主下午一時在氹仔某賭場遇見朋友,對方向其介紹涉案四十多歲內地女子,先後兩次合共借二十萬元貴利賭博,條件是先抽取合共七千元利息,每局開七或八點勝出,須抽取賭注三成作利息。事主輸光被禁錮在氹仔某酒店房,其後趁機報警。警員到場拘捕涉案女子,救出女事主。

 

最後一宗案件發生在上月二十八日,內地男事主在朋友介紹下,向二十歲本澳男子借款三萬元。事主輸光被放行回家,但須於一個月內還清款項,結果事主告知父親後報警。警員日前趁涉案男子經關閘入境時將其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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