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億賭波案68人獲刑

2014年7月4日

涉及全國九省十七市、賭注超過四千多億元人民幣特大網絡賭波案,今日由廣州荔灣區法院一審判決,三十一宗專案六十八名被告因開設賭場罪、賭博罪,判九年至一年五個月徒刑,並處罰金五萬元至二千萬元人民幣。

 

穗澳聯手捕疑犯

 

上午在廣州荔灣區法院宣判的“一一六”網絡賭博專案由公安部督辦,是去年廣州與澳門警方合作採取行動破獲的特大網絡足球賭博團伙,被稱為全國最大宗跨境網絡賭博團伙案,也是賭波層級最高、疑犯最多、金額最大的網絡賭波案。

去年四月十日,歐冠盃四分一決賽日凌晨,廣州警方與澳門警方合作,出動九百二十多名警力分成九十多個抓捕小組,在廣州天河、越秀、番禺、白雲、海珠、荔灣區,以及珠海、中山、澳門、福建、海南等地,查處十七個涉案窩點。

 

廣州警方其後凍結七百九十九個涉案帳戶,凍結資金一億三千二百萬元人民幣、三十五萬港元,扣押二百五十萬元現金和二百多萬港元現金。同時扣押了一百廿六部的涉案電腦,以及大批的賬簿、注單、記數簿、銀行卡、銀行存摺等證據。

 

澳警捕逃犯交穗

 

去年四月廿八日,通過刑事司法協作,澳門警方將逃至澳門的主犯丁×波(男,四十九歲,廣州人)抓獲,在珠海移交穗警。

 

該團伙公司化運作,高層多經境外賭場培訓,靠暗語交易、頻繁更換賭博帳號密碼。團伙以廣州某投資公司為首成立十六家“空殼公司”,以借貸、還款、個人帳戶轉移等洗白賭資。

 

該案今年三月在廣州荔灣區法院審理,起訴資料顯示,從○七年開始,六十多名被告利用謝X真等人從境外取得“皇冠”、“永利高”等賭博網站大股東級別代理權限,按“股東——總代理──代理──會員”模式,投注“足球競技博彩”網上賭博。

 

賭資多流向境外

 

從二○○八年至去年四月,“皇冠”、“永利高”賭博網站接受下級代理總投注四千八百多億元,大多數賭資已流向境外。

 

該案體系完整,警方移交給檢察院僅卷宗就多達五百多冊、光碟一百多張。因該團伙從網絡構建、管理到賭博資金交收、轉移“一條龍”運作,專門成立集團公司轉移賭博資金。

 

涉案的部分人員是具有高收入或者一定社會地位的外企員工、社區工作者。他們有的出於興趣,有的為了刺激,結果從普通“賭徒”變成參與開設網絡賭場的被告。

 

有聲稱量刑過重

 

廣州荔灣區法院今日對六十八名被告作出宣判,認定五十五人犯有設賭場罪,七人犯有賭博罪,六人犯開設賭場罪、賭博罪兩罪並罰。有被告聞判後聲稱,只從開設網絡賭波中獲利三十多萬元,認為一審判決量刑以及二千萬元罰金屬於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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