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共十支隊伍其中多隊不同意警方所修訂路線 18個團體明於五地點遊行

2014年4月30日

治安警察局消息:局方日前接獲民政總署通知,合共有十個隊伍(十八個團體),分別在五個地點,擬於五月一日舉行集會及遊行。經過分析評估,在配合該等團體行使權利的同時,為盡量減低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警局根據《基本法》及按第二/九三/M號法律第八條第二及第三款的規定,對部分團體之遊行路線作出修訂,並於四月十六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及二十八日與有關團體展開會議,通知其局方的決定及活動進行時須注意事項。各團體分別在以下五個地點出發進行遊行活動:

 

一、氹仔蓮花路起步(合共一個隊伍四個團體,五十輛汽車及三十輛電單車組成,以車隊形式進行):

  • 遊行路線:經修訂之遊行路線於氹仔蓮花路出發、途經氹仔蓮花圓形地、路氹連貫公路、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望德聖母灣大馬路、奧林匹克游泳館圓形地、東亞運大馬路、東亞運圓形地、西灣大橋、西灣湖景大馬路、孫逸仙大馬路、城市日大馬路、仙德麗街、亞馬喇前地、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政府總部、南灣湖景大馬路、立法會(到達立法會後,車隊解散,不超過五名代表向「立法會」遞請願信後;其後,再由部份人士駕車前往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五名代表向「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 遊行團體計有澳門博彩企業員工協會、澳門幸運博彩業職工總會、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僱員工會、澳門博彩業司機職工會
  • 會議結果獲書面同意局方修訂之路線,集合時間為上午九時十五,出發時間為上午十時。

 

二、三角花園起步(合共兩個隊伍兩個團體,分別在不同時間集合及出發):

  • 遊行路線(一):經修訂之遊行路線於三角花園出發、途經拱形馬路、罅些喇提督大馬路、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五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 遊行團體為澳門民生力量聯合會,會議結果獲書面不同意局方所修訂之路線,集合時間為上午十時,出發時間為下午二時卅至三時。
  • 遊行路線(二):經修訂之遊行路線於三角花園出發,途經拱形馬路(關閘橫路)、罅些喇提督大馬路、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南灣大馬路、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橫過班馬線進入何賢公園)、何賢公園(不超過五名代表往「中聯辦」遞請願信)、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灣大馬路、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五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於遞信後往南灣湖休憩區進行集會)。
  • 遊行團體是澳門家庭團聚聯合會,會議結果獲書面同意局方修訂之路線,集合時間:下午一時,出發時間:下午二時半。

三、祐漢公園起步(合共五個隊伍十個團體,分別在不同時間集合及出發):

  • 遊行路線(一):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途經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五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 遊行團體:i.澳門裝修業聯合會、澳門工人民生力量聯合工會、澳門工人團結工會、澳門草根階層聯合會;ii.一個名為工黨之團體。
  • 會議結果獲上述第i之團體書面同意局方修訂之路線,而第ii之團體則書面不同意局方修訂之路線,集合時間為i及ii均為中午十二時,出發時間:i.下午四時,ii.下午兩時至四時。
  • 遊行路線(二):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途經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五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 遊行團體為澳門民生協進會、澳門工人同盟總會、博彩權益關注組,會議結果為書面不同意局方所修訂之路線,集合時間為下午一時,出發時間為下午兩時半。
  • 遊行路線(三):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途經市場街、永康街、馬場海邊馬路、拱形馬路(關閘橫路)、罅些喇提督大馬路、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南灣大馬路、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橫過班馬線進入何賢公園)、何賢公園(不超過五名代表往「中聯辦」遞請願信)、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灣大馬路、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五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立法會前地(不超過五名代表往「立法會」遞請願信)、原路折返終點:南灣湖休憩區。
  • 遊行團體:新澳門博企職工會,會議結果是書面不同意局方所修訂之路線,集合時間為下午兩時,出發時間為下午四時。
  • 遊行路線(四):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途經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普濟禪院集合分點)、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南灣大馬路(八角亭集合分點)、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五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終點:立法會前地(不超過五名代表往「立法會」遞請願信)。
  • 遊行團體是博彩員工協進會,會議結果獲書面同意局方所修訂之路線,集合時間為下午三時,出發時間為下午四時半。

 

四、永寧廣場起步(合共一個隊伍一個團體):

  • 遊行路線: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永寧廣場休憩區出發,途經看台街、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紐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雷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五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於遞信後往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進行集會)。
  • 遊行團體是澳門青年動力,會議結果是對遊行路線不作任何表態,集合時間為下午三時(書面通知),出發時間為下午四時半(書面通知)。

 

五、南灣湖前地起步(合共一個隊伍一個團體,集合及出發時間待定):

  • 遊行路線: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南灣湖前地出發,途經區華利前地、蘇亞雷斯博士大馬路、終點:友誼廣場。
  • 遊行團體是民主起動,會議結果是書面不同意局方所修訂之路線,集合時間為晚上六時半,出發時間為晚上七時。
  • 在會議中,局方向出席會議的遊行發起人作出以下提醒:
  • 應自行組織糾察隊,以維持自身隊伍秩序;
  • 控制參與人士的情緒,避免出現過激行為;
  • 理性表達訴求,免受外來人士干擾、煽動或教唆;
  • 注意同行的長者及小童的安全,將其安排在隊伍較安全的位置,避免安置其在隊伍的前方;
  • 遊行期間禁止燃燒物品,以免造成意外或引致遊行秩序混亂;
  • 注意天氣變化,做好個人保護措施;
  • 遊行必須在和平及合法的情況下進行,包括遵守集會示威法及國旗法。

 

澳門治安警察局一直以來對於集會遊行的秩序及安全均十分重視,並將於遊行當日,派出適量之警員維持人群及交通的秩序。局方呼籲上述活動的遊行發起人及參與者,有關活動必須在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且盡量減少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影響;而參與遊行之人士應遵循局方修訂後之路線行進,否則將被視為不合法。廣大市民如當時途經上述地點,宜對在場警員的指示予以配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