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利貸案六漢被捕

2014年5月20日

治安警先後偵破兩宗高利貸案。兩“中介人”涉遊說或介紹債仔借貴利後,債仔有輸光、有贏錢但同吿“潛水”,“中介人”其後被迫令還債及禁錮。警方接報到場成功救出“中介人”及拘捕四名男子,“中介人”亦同案被移交檢察院處理。


首宗案件“中介人”姓陳,三十多歲,無業,內地人。另兩涉禁錮男子,三十多歲,姓包和姓宋,無業,內蒙和河南人。

 

案情透露,本月十六日傍晚,陳姓“中介人”在賭場遊說內地男賭客借款,並介紹涉案包某和宋某商討借款事宜,其後答允借十五萬元,條件是賭百家樂,每贏一局須抽取賭注兩成利息。男賭客最終輸光後逃走,結果陳某被包、宋兩人禁錮在新口岸區一間足浴店。同日晚上陳某趁機報警,警方到場揭發事件,帶走三人調查。

 

另一宗案件涉案“中介人”姓蔡,廿三歲,廣東人。另兩人姓劉,二十歲,廣東人,涉剝奪他人行動自由、高利貸等被移交檢察院處理。案情透露,本月十四日,蔡姓“中介人”帶同兩名內地友人到路氹某賭場貴賓廳耍樂,期間介紹在網上認識的人士予兩友人,對方其後借出二百五十萬港元籌碼,結果友人贏款五百萬元。詎料友人贏錢後沒有還款並趁機離開。涉案兩名劉姓男子見債仔不在,向蔡某追數,並迫令他簽借據和禁錮在酒店房。本月十五日,蔡某趁機報警揭發事件,警方帶走三人返局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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