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要求幹部從簡治喪

2013年12月20日

內地要求幹部從簡治喪

中國官方近日印發意見,要求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意見要求,黨員、幹部去世後一般不召開追悼會;嚴禁借機收斂錢財。

不成立治喪機構

官方媒體今日發佈上述消息。這份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指出,近年來,一些喪葬陋俗死灰復燃,封建迷信活動重新活躍。“少數黨員、幹部甚至個別領導幹部利用喪事活動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熱衷風水迷信,修建大墓豪華墓,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敗壞了社會風氣。這些現象亟需整治。”

意見提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黨員、幹部去世後一般不成立治喪機構,不召開追悼會。舉行遺體送別儀式的,要嚴格控制規模,力求節約簡樸。嚴禁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借機收斂錢財。

幹部去世須火葬

意見說,在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區,黨員、幹部去世後必須火葬,不得將骨灰裝棺再葬,不得超標準建墓立碑。無論是在火葬區還是在土葬改革區,黨員、幹部都應帶頭實行生態安葬,採取骨灰存放、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節地葬法,積極參與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墳頭。鼓勵黨員、幹部去世後捐獻器官或遺體。

意見還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對直系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喪事活動的約束,積極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對不良傾向和苗頭性問題,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決不允許對違法違規殯葬行為聽之任之甚至包庇縱容。

1
- 即日起至 2016年12月31日 (還有190日)
- 即日起至 2016年7月31日 (還有37日)
- 即日起至 2016年12月31日 (還有190日)
- 即日起至 2016年6月26日 (還有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