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廳女帳房被揭盜16萬

2012年2月4日

1名賭廳女帳房涉嫌利用工作之機先後4次在帳房盜取共16萬元現款,作案後更膽大包天留下字條稱聲款項是由賭廳負責人所提取,事件由有關賭廳負責人揭發報警。

被捕女帳房姓李,29歲,案發後被解僱。

案中任職新口岸區某賭場貴賓會帳房職員的女疑人,於今年1月22日至27日期間,先後4次盜取帳房抽屜內的現金,每次作案後均留有字條,聲稱款項由賭廳負責人提取。

至疑人於1月27日最後一次作案後,該賭廳負責人察覺事件並向司警舉報,經點算後有關賭廳共損失16萬港元。

經調查,司警於前日到女疑人位於氹仔的住所將其拘捕,疑人被控加重盜竊送檢察院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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