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私吞賭客償債款四十萬元

2012年3月27日

一名賭廳小股東涉私吞賭客還予賭廳的四十萬元,多次託辭交數後,更逃離本澳;該男子於日前從珠海回澳時被司警識破將之拘捕,該案交檢察院偵辦。

被捕的男疑人,姓曾,五十歲,是新口岸一賭場貴賓廳的小股東,將被控以信任濫用罪。

消息稱,曾某在去年九月,以賭場信貸額滿為由,要求在同一貴賓廳從事中介工作的事主,以其信貸額借出四十萬予一名賭客,稱事成會與對方平分碼佣。該名賭客輸光款項後,著朋友將四十萬元交予曾,以轉交還給事主。

曾姓疑人收到款項後卻未有交予事主,更多番迴避。事主在去年十一月底,被賭廳追收欠款下聯絡該名賭客,從而得知情況,遂向司警報案。上周六曾某自珠海返澳,為司警於關閘附近發現行蹤,將其截獲。調查期間,有人承認取走有關四十萬後,已借予其他賭客,但卻未能提供該賭客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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