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漢涉禁錮債仔送法辦

2011年10月18日

一名男子欠十一萬元賭債,返內地匿藏年多,至日前再到賭場,為債主發現後,被禁錮在一水療中心。司警將之救出,並拘捕四名涉案男子。於昨日將案移送檢察院偵訊。

被捕四名男子年齡由二十二歲至四十四歲,分姓林、謝、張、周。

男事主四十八歲,在二零零八年間向人借款二十萬元在賭場賭博,訂明每注要收百份之五作利息,其間被人抽去五萬元利息,後將借款輸光。其後,事主曾多次分期還款,但仍餘十一萬元未還,後返內地匿藏避債至前日凌晨再到賭場,為債主相遇,被人帶至路氹城一酒店水療中心看管,商討籌款還債事。當日下午,事主伺機向警方求救。司警將之救出,並拘捕前述四名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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