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三禁錮案拘六男女

2014年12月4日

治安警偵破三宗禁錮案,拘捕五男一女。除了一名男子為本澳居民外,其餘都是內地人。三宗案件中,兩宗涉高利貸,一宗事主爲朋友擔保。警方調查後已將六名嫌犯移交檢察院處理。

 

被捕本澳男子姓李,廿九歲,報稱無業。

 

上月廿七日凌晨一時,內地事主與朋友一同賭博輸光現金,朋友提出願借三十萬港元予事主賭百家樂,每局勝出抽取投注額一成作利息,事主簽下借據交出通行證。對方召來三人陪事主賭博。事主終輸光借款,隨後被帶到路氹城一酒店房間禁錮,期間被抽取約七十萬利息。上月二十九日凌晨一時,負責看守的李某收到指示帶事主返內地讓其籌款還錢。李某與事主經關閘過境時,事主藉機向警員求助。李某供稱收取二千元報酬,負責看守事主。

 

第二宗案件兩名涉案者分別姓陳,女,四十三歲,湖南人,報稱無業,持中國護照;姓韋,男,廿五歲,廣西人,報稱賭場扒仔,非法入境者。韋某今年八月因逾期逗留被禁止入境兩年,上月廿九日乘船偷渡來澳。

 

上月廿九日上午十時許,警方接獲一名內地男子報案,稱其女友借高利貸無力償還,被人禁錮在路氹城一酒店房間。警員到場救出女事主,拘捕陳、韋兩人。兩人供認受僱看守事主,各可獲一千港元報酬。

 

事主報稱,上月廿九日凌晨一時在路氹城一娛樂場向一名陌生男子借三十萬港元賭博,先扣一萬元作利息,規定玩百家樂,每局以八點勝出抽取投注額五成作利息,事主交出通行證作抵押,並簽下借據。事主隨後由兩人陪同賭博,至清晨六時輸光借款,被抽取約十萬元利息。隨後被帶到路氹城一酒店房間禁錮,交由兩名嫌犯看管,藉機發短訊向男友求助。

 

第三宗案件涉案者姓馮,男,三十七歲,持中國護照;姓王,男,持通行證;姓楊,男,三十八歲,持中國護照。均是江蘇人,報稱無業。

 

上月廿九日晚上九時許,一女子報稱其友欠債被人禁錮在新口岸某酒店房間。警員到場救出女事主,拘捕三名涉案男子。

 

內地女事主報稱,為一名男同鄉做擔保向人借五十萬應急,但同鄉沒有還錢。本月廿九日來澳與借款者商討還款事宜,對方聯同兩人將其禁錮在酒店房間。三名嫌犯否認禁錮,辯稱等待事主還款和在房間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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