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涉販毒昨認罪

2014年1月22日

表兄妹涉販毒昨認罪

四年前為中學生的表兄妹淪為毒品小拆家,表妹涉透過其胞兄搭路,聯絡內地毒品賣家取得毒品,表哥再透過舊同學穿針引線,向他人販毒。四人昨於初級法院應訊時俱認罪,表兄妹稱當年因一時貪念,始行差踏錯,現在十分後悔,亦已痛改前非,他們祇成功交易過一次便失手就擒。

四名被告依次姓李(廿三歲,莊荷)、姓楊(廿二歲,女,賭場公關)、姓黃(廿三歲,銷售員)、姓楊(廿三歲,角子機服務員)。李與楊女為表兄妹,楊女與楊為兄妹關係,李與黃則為舊中學同學。

案情顯示,二○一○年二月起,李及楊女向他人出售“K仔”,尤其向黃出售毒品。楊女透過當時在內地居住的楊,聯絡毒品賣家取得毒品,黃再介紹兩名女子予李,向他們提供毒品。同年五月十九日,司警接獲線報在白鴿巢截獲黃,盤問期間,黃供出李及楊女向他人販毒。司警隨後在場監視,至傍晚六時,李及楊女與黃進行毒品交易,探員即時採取行動拘捕二人。探員即場在李身上搜獲重一點一七一克的“K仔”,進一步到楊住所搜查,檢獲重七點二七九克“K仔”。

李昨接受審訊時表現後悔,稱自己當時無知,案發後已輟學投身社會,此後行為循規蹈矩。楊女亦稱不知道後果會如此嚴重,其胞兄則表示不知道實情,以為妹妹協助朋友取得毒品。裁決押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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