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院刑事立案創回歸新高

2014年2月27日

連續四年增長去年達萬三宗

檢院刑事立案創回歸新高

去年是檢察院刑事立案數目連續第四年增長,且是澳門回歸以來立案最多的一年,有一萬三千二百三十五宗,其中盜竊罪高踞首位。助理檢察長王偉華指出,不能對澳門整體治安掉以輕心,博彩業有膨脹趨勢,且旅客數目不斷增長,“偷呃拐騙”案件將居高不下,檢察院會繼續與警方合作,改善破案率,將犯罪者繩之於法。

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昨日下午三時半在檢察院總部舉行新春茶話會,總結過去一年的工作及報告大衆關心的案件情況。茶話會由助理檢察長王偉華、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鄭幸捷、檢察院書記長祖兒及檢察長辦公室律政廳法律事務處長陳賢松主持。

盜竊居首近二千宗

王偉華總結檢察院去年刑事案件檢控工作,指出澳門整體治安狀況值得關注。去年檢察院共開立一萬三千二百三十五宗刑事偵查案件,較二○一二年增長約百分之九,這已是檢察院刑事立案數目連續第四年增長。

去年,立案最多的罪名有八類,包括盜竊、加重盜竊、普通傷人等(見表一)。其中盜竊案最多,有一千九百四十三宗,以偷電單車、在公共街道及巴士上扒竊、店舖盜竊等為主。

當中,檢控案件共二千七百二十四宗,被檢控的嫌犯共三千五百三十八人,其中澳門居民一千八百三十人、內地居民一千一百七十九人、香港居民二百一十二人、台灣居民十二人、外籍人士三百一十人。毒品犯罪案是提出控訴最多的案件類型,其次為普通傷人案、與非法移民有關的偽造文件案等(見表二)。

三千多宗未能破案

去年歸檔案件有八千七百一十八宗,約四成個案未能破案;約三成儘管查獲涉嫌人或卷宗已有嫌犯,但因證據不足而歸檔;約二成半個案涉及準公罪,但被害人不追究,追訴程序因而終止(見表三)。

《刑事訴訟法典》規定,嫌犯對檢察院控訴決定不服,可於十日內向刑事起訴法庭提出預審申請。被害人面對檢察官作出的歸檔決定,如不服,可於十日內向檢察院提出聲明異議。聲明異議由緊接上一級司法官審議。王偉華指,去年,被害人不服歸檔而提出聲明異議共七十八宗,助理檢察長共審議了九十宗聲明異議,其中七十七宗被駁回,十三宗獲接納。即使聲明異議遭駁回,被害人仍可按照上述方式,針對助理檢察長駁回聲明異議的決定向刑事起訴法庭提出預審申請。當然,法律亦規定被害人若不提聲明異議,亦可於十五日內透過申請成為輔助人,提出有關預審申請。

在三千七百二十四宗刑事案中,被控訴嫌犯不服而向刑庭法官提出預審申請有一百一十六宗;八千多宗歸檔案件中,被害人不服引致刑庭開立的預審案有十六宗。去年刑庭法官共完成審理一百三十五宗預審案,在針對檢察院控訴的一百二十一宗預審案中,十四宗更改了控訴決定;在針對歸檔的十四宗預審案中,五宗更改了歸檔決定。

支持警方打擊犯罪

王偉華表示,檢察院致力打擊犯罪,支持警方對每宗案件進行認真偵查,務求查明事實真相及將涉嫌犯罪者繩之於法。同時,檢察院亦確保案件調查的合法性,尊重嫌犯的辯護權及當事人的申訴權利,促進刑事訴訟程序更為客觀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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