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奉夥港男輸光公款被捕

2015年12月17日

本地朝奉串通香港男子,將押店現金交予對方作賭本,本想無本生利,結果悉數輸光。東窗事發,朝奉更一不做二不休,要求老闆再給三十萬,聲稱有辦法還錢,結果還是輸光。事主合共損失二百多萬元,報警處理。

 

被捕朝奉姓羅,廿七歲,本澳居民;涉案同夥姓李,四十九歲,香港居民,報稱無業,兩人為朋友。

 

十三日,司警接報指新口岸某押店發生詐騙案,負責人懷疑羅某串通他人挪用公款,同日下午二時半警員在八角亭附近將兩人拘捕。經過調查,羅某與李某是相識多年朋友,起初羅某乘工作之便,將公司二十多萬元現金偷偷交予李某,以此作賭本,本想無本生利,結果悉數輸光。兩人不但未有收手,羅某更將店舖兩隻手錶交予李某到另處典當七萬元,仍輸個精光。羅某“靈機一觸”向店舖負責人聲稱店內沒有現金周轉,對方分三次將合共一百五十萬元交予李某,結果還是十轉九空。最後負責人揭發事件,找來羅某對質,有人承認作案,更斗膽要求再給予三十萬元,聲稱有辦法在賭場借錢一百萬用以還錢,結果還是在賭場揮霍一空。有人終於承認無法還錢,負責人報警追究。

 

負責人報稱合共損失約二百萬元,案件涉巨額詐騙及信任濫用,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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