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被告僅一莊荷認罪

2013年10月4日

老千團涉騙三賭場三千萬案開審

廿被告僅一莊荷認罪

本澳三家賭場三年前疑被老千集團以“洞悉先機”的手法騙走三千多萬元,集團買通莊荷,割牌時憑藉暗藏的攝影機,盜錄撲克牌的排列次序及點數,預先分析,再告知同黨。案件昨在初級法院審訊,二十名男被告中祇有一名荷官認罪,但辯稱祇是配合客人“橫刮紙牌”,割牌手法有別於正常手法,相信與客人迷信有關,至於有否暗藏攝錄機等概不知情。

二十名被告依次姓招(廿九歲,花王)、姓劉(卅九歲,汽車銷售員)、姓潘(廿八歲,賭檯主任)、姓周(卅六歲,商人,浙江人)、姓吳(廿八歲,莊荷)、姓王(缺席)、姓姚(廿七歲,售貨員)、姓鄧(卅二歲,賭場公關)、姓黃(卅四歲,浙江人,服裝批發商人)、姓羅(卅一歲,的士司機)、姓歐(卅一歲,莊荷)、姓蔡(廿八歲,賭場公關)、姓王(廿六歲,賭場公關)、姓毛(廿五歲,商人,浙江人)、姓黃(廿九歲,莊荷)、姓梁(廿八歲,賭場公關)、姓余(廿三歲,莊荷)、姓吳(卅二歲,賭廳司機)、姓林(廿四歲,無業)。

案情顯示,二○○九至二○一○年間,第一、二、三、七被告買通想“搵快錢”的莊荷,預先培訓掌握整套“牌靴”的紙牌力度,造就機會讓四名被告同黨以“橫刮紙牌”的方式割牌,從中使牌與牌之間出現間隙,有關割牌人士便憑藉暗藏的攝錄設備盜錄紙牌的點數及牌序。隨後要求“封檯”,將牌序片段交予同黨分析,然後再投注增加勝算。三家受損的博企向司警舉報懷疑有人出千,司警經長時間調查後搗破老千集團,先後拘捕多人,涉案金額達三千多萬元。

來自浙江的周及黃應訊時均否認指控,周稱當時祇負責洗碼,雖被助理檢察長及法官質疑為何案發時均透過其戶口贏取巨額,周卻辯稱客人贏錢與他無關,祇賺取碼糧,又認為割牌程序及手法正常,並不知道有否暗藏攝錄機;其餘被告則保持沉默。

法庭聽取多名賭場監控等證人證言後,將案件押後至十月九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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