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股東向永利索償80億

2015年7月5日

永利澳門前日深夜發表自願性公佈指,該公司股東岡田和生,已入稟澳門初級法院對永利澳門附屬公司永利度假村提起訴訟,向永利澳門索取近80億港元的賠償。永利澳門表示已向澳門顧問尋求意見,基於相關意見,認為相關申索缺乏法律依據且毫無根據。擬為岡田和生各方提出的澳門法院訴訟中的永利澳門及其他被告強烈抗辯。

 

據公告披露,岡田和生各方在澳門法院案件中提出的主要指控為:一、贖回岡田和生各方於WRL(WynnResorts,Limited)的股份屬不當行為並估值過低,且WRL董事會贖回岡田和生各方股份的決策,乃基於永利澳門違反澳門資料隱私法律向WRL及他人提供有關岡田和生各方不適當活動的資料並以此作為近因;二、永利澳門以一名非聯屬第三方放棄於該公司正在興建永利皇宮的路氹土地的未來發展權利為代價而向其付款,屬“非法”行為,且“不符合法律、公共秩序及基本行為準則”;三、永利澳門於一一年承諾,一一至二二年期間向澳門大學發展基金會作出捐款同樣屬“非法”行為,且“不符合法律、公共秩序及基本行為準則”。

 

岡田和生各方就澳門法院案件尋求以下寬免,包括向澳門法院尋求應解散永利澳門的判決;被告(即永利澳門及訴訟中所列個人)應向岡田和生各方支付等值於10億美元(相等於約77.5億港元)作為“金錢性損害”賠償;以及被告應向岡田和生各方支付2億澳門元作為“非金錢性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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