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涉搶債仔財物被拘

2013年9月14日

 一名男子在今年六月中旬,一日內先後兩次搶劫欠其債項的債仔財物,後在找不到對方下轉移向其前妻追討債務,其人在前日被司警拘捕。
 被捕男子姓吳,六十四歲,澳門居民,報稱無業;他會被控暴利罪、搶劫罪送檢察院偵辦。案中男事主姓張,澳門居民,任職司機。
 案情指,張早前曾向吳借兩萬元賭博,訂下每月需交付二千元作利息,張其後一次過清還兩萬元後,便無再交付利息。吳後得知事主的職業及上班地點,在今年六月十五日往他的工作地點,要求還款,搶去他銀包、手提電話;同日晚上,吳又在路氹區一娛樂場遇見事主,見他正在賭博再次搶去他賭檯上的二千八百元籌碼。
 雖然吳同一日內兩度搶劫張的銀包、手提電話及籌碼等財物,惟未有停止尋張付利息,後因找不到他而向事主前妻討債,張的前妻後替事主還款三千元現金,以換取被搶去的銀包、證件及手提電話。司警在前(十二)日確認疑人出沒的地點後,在高士德區拘捕其人,調查期間有人承認曾作出搶劫及高利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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