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億貴利案主犯囚六年

2014年11月23日

回歸以來破獲的最大宗貴利集團案日前在初級法院審結,該集團涉嫌自十四年前開始運作,由被指有黑幫背景的商人操縱,由貸款、收息、禁錮債仔,以至異地追債,形成“一條龍服務”,借出金額超過五億元。初院並未能證實案件與黑社會活動有關,只證實有放數行為,屬於犯罪集團,商人被判重囚六年,其餘十四名男女中兩人完全脫罪。


扒仔協助檔頭放數

 

法官蕭偉志宣判時指出,經過庭審對整件案件的調查,包括聽取警方的陳述、錄音對話、涉案單位搜出的物證等,另通過警方的跟蹤監視調查,認定當時對話中各嫌犯的身份,他們有聯繫並從事高利貸活動。雖然有證人稱借貸中沒有收取任何利息,但經比對警方的調查後,認為說法較薄弱,並不太可信,有關犯罪活動清楚。

 

庭審中證實團伙以嫌犯李志洪為首,嫌犯李川、陳學明、王建森負責“管數”,並有下線成員,到各大賭場開檔口,由“檔頭”與扒仔聯絡,協助借貸活動。但部分高利貸活動不能證實,好多時由較下線的扒仔與賭客接觸、提供賭客,借貸手段亦與其他團伙相似,難以毫無疑問地認定他們屬於該組織的成員。

 

集團涉運作十四年

 

蕭偉志稱,雖然在李志洪的住所中搜出一封有錢的信封,但這並不足以認定是入會行為,李就是黑幫“水X”頭領。除了高利貸活動以外,無其他證據可以證實嫌犯從事其他黑社會犯罪性質的行為,因此被控的黑社會罪,應改以犯罪集團罪論處。

 

案中有十五名嫌犯,被指至少自二○○○年六月起,李志洪已經在澳門組織高利貸犯罪集團,由他領導及指揮其餘被告向賭客放款、收取高息,賭客敗北則施以各種手段迫令還債。

司警經過三年調查,去年六月廿五日採取大規模拘捕行動,在多名嫌犯的“竇口”搜出合共二千五百張借據及一百本數簿。

 

司警亦發現集團主要以三種形式抽息,投注時不論輸贏,抽投注額一成,替客人買碼時抽三成,或玩百家樂時開出八點或九點抽投注額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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