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貴利案拘六男女

2013年12月3日

三貴利案拘六男女

警方日前偵破三宗高利貸案,當中兩宗涉及禁錮,共有四男兩女被捕。

首宗高利貸案被捕男子姓唐,廿九歲,廣西人,報稱無業。上月三十日,一名三十歲內地男子報警求助,指早前因欠債無力償還,被人禁錮於中區某酒店內。警方到場將事主救出,拘捕唐某。案情指有人於上月廿九日晚十一時許輸光賭本,隨後向唐借取二萬七千元,條件以百家樂方式投注,每勝出一局須抽取百分之二十作利息。事主翌日早上輸光,無力償還遭禁錮,事主藉籌錢為由伺機報警。

另一宗高利貸禁錮案被捕兩名男子分別姓王,四十歲,江蘇人,報稱無業;姓吳,四十九歲,江西人,報稱無業。同日,警方接報指一名內地商人獨自來澳賭博,由於欠下債項無力償還,被人禁錮於新口岸某酒店內。警員到場救出事主,拘捕嫌犯。有人表示於三十日晚上,見事主輸光賭本,於是上前提供借錢服務。事主先後共兩次向嫌犯借取了五十萬元,條件為當每局勝出後,須抽取百分之十作利息,並將身份證明文件作抵押。至翌日事主輸光款項,期間被人抽取合共三十萬元。由於事主無力償還,被嫌疑人帶到新口岸某酒店禁錮,期間事主趁機報警求助。

最後一宗高利貸案被捕人姓高,四十四歲,男性,無業;姓范,四十三歲,女性,無業;姓何,四十三歲,女性,無業,均為本澳居民。上月廿九日,警員於內港某賭場巡查時,發現一名女子與三名嫌犯於賭場內形跡可疑,於是上前截查。據女事主表示,由於當日輸光金錢,於是向三名嫌犯借取三十萬元,條件為當每局開出七或九點並勝出時,須抽取百分之二十作利息。事主期間被人抽取五萬元,其後亦輸光款項,被人帶往內港某賭場時被警方發現,將三人拘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