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賭廳十六名被告罪名成立 判入獄一年半至三年

2013年4月6日

 初級法院昨日審結司警去年初偵破的「克隆賭廳」案,案中十五名內地男女和一名澳門人組成老千集團,在高級酒店的總統套房開設賭場貴賓廳,誘內地豪客入局對賭。趁機「落藥」出千,有賭客被騙。十六名被告被起訴的欺詐性賭博等罪名成立,分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三年監禁。
 十六名被告分別為黃澤飛,四十九歲、案中主腦人;彭易陽(女),二十八歲,黃的女友;黃偉靈,五十一歲,黃的兄長。其餘各人依次是梁志德、李燦標、譚堯棠、李永財、關子強、何團、李耀光、楊達新、馮杰朝、李葉年、聶惠賢(女),關根明,六十四歲,無業(案中唯一的澳門人)及聶惠僑(女)。
 案件審判時,只有三名被告出席,黃澤飛和關根明只承認部份控罪,黃的女友未有作供,法庭在綜合案情及證供,認為十六名被告人涉「克隆賭廳」,案情得以證實,指被告等以出千手段控制賭博結果詐騙金錢。法官認為被告黃澤飛涉及的販毒罪不能證實。唯他與彭易陽同被控的欺詐性賭博罪成,各判監三年。案中的關根明除欺詐性賭博外,另控一項收留罪、兩罪併罰一年九個月監禁。其餘各被告均控一項欺詐性賭博、同被判監一年六個月。
 司警是在去年一月接報有犯罪集團利用「克隆賭廳」騙取內地客金錢。調查後於二月十一日在一大型度假村酒店破案拉人。案中被告等在假賭廳內佈置成真賭場,配有賭檯,監控裝置、洗牌機、攤路紙、七千多萬元面額的假籌碼。此犯罪集團更安排被告等分扮作荷官、經理、賭客,保安等,誘使內地客入局,更準備有毒品迷糊賭客、出千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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