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莊荷認偷籌碼候判

2012年2月15日

前女莊荷被控藉工作之便,當值期間先後偷取五萬元籌碼,昨於初級法院應訊時承認控罪,稱全因貪念作祟,事件令兩名女兒對其留下極壞印象,感到非常後悔,望法官輕判,讓其有機會改過自新。案件於本月廿九日宣判。

涉案女子姓劉,四十三歲,無業。控罪指,二○○九年八月十六日,劉女於當值期間監守自盜,先後五次乘無人之際盜取放於珠盤內的一萬元籌碼,並佯裝搔癢將籌碼放進衣服內。翌日再作案時被上級發現。警方接報後在其家中搜出五個一萬元籌碼,將之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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